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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工会落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经验与体会
发布时间:2018-10-12   浏览量:3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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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集团公司隶属南昌市国资委管理范畴,是一个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中国汽车行业重点骨干企业和国家汽车整车出口基地企业。企业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发展,企业已由负债5600万元的亏损企业裂变成长为拥有总资产557亿元,净资产203亿的大型国有企业。其江铃集团公司工会是一个集企业工会、产业工会特点于一身的国有企业工会组织,现有基层工会49个,现有员工4.5万人,南昌地区会员3.5万人,占职工总数98.4%。多年来,围绕贯彻落实《江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经过不断改革创新,多次得到上级工会和集团公司党政领导的高度评价,曾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厂务公开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机械工业职工技术创新优秀组织单位”、“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全国机械冶金建材系统劳动关系和谐模范企业、”“全国机械冶金建材系统工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此外,为了适应新时期工会工作要求,坚持创新,科学地把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导入了工会工作,于2013年7月9日通过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认证,成为了全国工会系统首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单位,开创了工会工作发展先河。
    近年来,江铃集团公司由于始终按照《江西省工会法律监督条例》要求推进工作,为此未发生工伤死亡责任事故,未发生工伤重伤责任事故,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未发生职业病、群体性食物中毒责任事故,工伤轻伤责任事故率为0.08‰,连续多年荣获市国资委“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为此,创立了江铃集团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独特工作方式,探索出了具有企业特点的经验与体会:
    一、坚持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是贯彻落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基础
    1、坚持和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决策公开透明,保障员工的参与权。江铃集团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坚持立足于维护企业和员工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尊重广大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性地构建了以厂务公开为核心内容,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与各方投资合作伙伴沟通对话为平台的民主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了广大职工代表参政议政作用,有效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落地。
    首先,坚持和完善了职代会制度,强化职代会职能,发挥职代会作用,为广大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营造出一种积极健康的氛围。根据《江西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编制出了符合企业特点的《职代会实施细则》,坚持集团公司和基层子公司两级职代会按时换届,长期坚持每年召开两次以上职代会,全面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审议公司及基层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公司职代会闭会期间,由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负责审议行政方面临时提交的各种议案,讨论通过调资方案、企业规章制度、重大战略方案,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
    其次,集团公司工会积极推动实行了公司、分厂(子公司)、车间、班组“四位一体”的工会法律监督管理网络,把工会法律监督前移到了生产一线和基层班组。同时还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行政领导为第一责任者、工会组织为第一执行者、纪检监察部门为第一监督者、职工群众为第一评价者、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厂务公开与工会法律监督运行机制。通过不断的创新和完善制度,使企业厂务公开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和长效化。由于公司厂务公开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始终坚持贴近企业、贴近管理、贴近职工、贴近一线,不仅有效地促进了企业降本增效、反腐倡廉、增收节资,而且不断提升了集团公司的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坚持依法依规,政策公开清晰,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对于公司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及《江西省工会法律监督条例》出台,公司都能充分利用内部网、报刊杂志、橱窗以及新型媒体进行大肆宣传,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解读等形式,让每位员工都了解、熟悉。另外,我们还建立了《江铃汽车集团公司职代会提案制度》,不仅形成了长效沟通机制,而且使提案工作逐渐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每年对于征集到的提案,都坚持做到了事事有处理、件件有落实,并及时把处理意见反馈给各位职工代表,提案处理率达100%,深受职工代表的一致好评。此外,为进一步提高职工代表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综合素质,集团公司工会每年都要邀请省、市总工会民主管理专家举办“依法维权、依法行权”的专题培训班,使职工代表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3、坚持公司行政领导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制度,保障员工的监督权。集团公司董事长每年两次以上向职代会报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以及企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始终把公司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毫不掩饰的置于职工代表面前,让职工代表品评、讨论和参与决策,真正把职工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有效地促进了干群之间的和谐。
    二、依法签订和续订“一大三小”集体合同是贯彻落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关键
    为了更好地依法签订和续订“一大三小”集体合同,江铃集团公司工会通过不断探索、调研、试点,特别是在推动“六项制度”的运行过程中,不仅有效地使集体协商内容得到了落地,而且形成了具有江铃特色的集体协商格局,带来了工会工作全面创新发展。
    “六项制度”是:(一)建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与工会主席定期洽谈制度,搭建高层领导交流沟通平台,突显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地位与作用。(二)建立职工代表与外方高层领导定期通报制度,搭建员工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平台,疏通员工表达利益诉求渠道。(三)建立工会与人力资源部门协商制度,搭建员工薪酬分配共商共决平台,实现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四)建立工会与安技保卫部门协商制度,搭建管理层交流互通平台,满足员工体面劳动、尊严生活的新要求。(五)建立工会与行政平等协商制度,搭建员工收入增长机制平台,确保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化、制度化、常态化。(六)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通报协商制度,搭建企业规范化民主管理平台,推动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
集团公司党政工一贯重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和稳定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建立,其根本落脚点就是集团公司工会代表职工与行政方共同签订《集体合同》。为此,2016年7月集团公司工会依照《工会法》、《劳动合同法》要求,配合人企部门重新修订了《员工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程序》、《集体合同》,并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与企业重新续订了《集体合同》,同时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有关要求写入相关章节。另外,还于2018年1月25日、2015年2月15日、2017年7月18日分别续订和签订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职业健康与安全专项集体合同》。各独立核算子公司也按照要求,纷纷完成了“一大三小”《集体合同》的签订与续订工作。集团公司工会还经常组织职工代表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督促行政依照《集体合同》的要求规范企业行为。
    此外,集团公司工会除建立了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九个专门委员会外,还针对员工特别关心的切身利益的权益保障,依法专门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和工会法律监督委员会,以及各委员会办公室和领导机构,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健全,作用发挥好,经常为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地维护职工队伍和企业大局的稳定和蔼。
    三、融入中心推动企业发展是贯彻落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具体体现
    为了更好地融入企业中心工作,江铃集团公司工会主动与党政密切配合,按照《江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独特优势,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有效地延伸了工会服务经济建设的工作链,通过不断努力,企业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不断刷新记录,广大职工群众真正成为了企业发展的主力军。
    1、组织职工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种劳动竞赛,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集团公司工会紧紧围绕企业重点项目、瓶颈问题和生产经营目标,组织广大职工开展了合理化建议、节能降耗、安全生产以及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小改小革等多类别、多项目、有特点的劳动竞赛和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形成了“公司统一部署、各单位积极组织、员工全面参与”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活动模式。在开展创“六型”班组竞赛和班组管理活动中,积极结合企业JPS管理延伸到了生产经营每个角落,解决了许多生产和管理上的实际问题。各基层工会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劳动竞赛的组织方法和竞赛模式,不断提高竞赛参与人数,扩大竞赛参与范围,增强职工的吸引力,使竞赛效果明显提升。2017年开展了“盯紧50万,奋战800亿”主题劳动竞赛达200多场,参与职工达到了9万多人次。同时利用 “江铃职工之家” 微信平台搭建了微信竞技场, 举办了“安全知识竞赛”、“看谁懂得多”汽车知识竞赛,联合集团安技部开展了“喜迎十九大,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主题活动。此外,结合新形势生产经营特点,还发动广大职工群众开展了合理化建议活动,创新成果实现了由数量到质量的快速飞跃,据统计,2017年共收到合理化建议132537条,采用114449条,采用率86.4%,创造出经济效益3406.5万元。
    2、深入开展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努力提升职工队伍综合素质。在推进职工素质提升工程中,集团公司工会重视引导职工确立“竞争意识、危机意识、奋进意识”,积极倡导“精一门、会二门、懂三门”的学习钻研精神,充分发挥江铃技术工人协会作用,每年通过组织2至4项公司级的理论与业务大比拼活动,锻炼了员工队伍,发掘了一大批技术精湛、业务优良、素质过硬、成绩显著的优秀技术工人群体,为企业发展集聚了一大批优秀人才。2016年,集团公司工会引导成立了CAE、机电维修、钳工、焊接技术协会,通过四大协会的引领,开展技术交流、攻关、帮扶及技术人才培养活动,促进了大江铃技术资源的共享和技术人才的储备。另外,自2009年以来,通过企校“联姻”培训模式,已办“班组长综合素质提升班”八期500多名班组长得到了系统性的再学习,这标志着江铃班组长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也是江铃班组长建设中的一次大创新。江铃班组建设的突出成果:一是袁政海班组的脱颖而出成为南昌市、江西省乃至全国的重大学习典型;二是推荐多名优秀班组长担任省、市总干校兼职讲师,进一步扩大了江铃优秀班组长的影响力。
    3、重视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培养,进一步注入创新元素。为了推动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在企业真正落地,集团公司工会根据全总、省市总工会《关于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的通知》精神,本着以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为平台的工作理念,结合新常态,重视在班组建设中加载创新元素,积极在公司上下广泛开展了“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建活动,当即得到了基层工会和班组的大力响应和支持,进一步营造出了学劳模赶劳模超劳模的浓厚氛围。在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活动中,坚持发挥“袁政海劳模创新工作室”为引领传承、示范带头和创新合作的能动效应作用,扎实开展了高技能人才培养、技术攻关、创新创效活动,推动了“劳模创新工作室”如雨后春笋在江铃集团得到蓬勃成长。2013年江铃继袁政海劳模创新工作室(中华全国总工会首批“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全国机冶建材系统“示范性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全国机冶建材系统“模范创新工作室”)、刘辉劳模创新工作室(江西省劳模创新工作室)、陈金毅劳模创新工作室(南昌市劳模创新工作室)。  2016年又新建了朱丽敏劳模创新工作室、 游卫华劳模创新工作室。截止目前,江铃集团已建立“劳模创新工作室” 五家,正待申请建立的有五家。另外,“劳模创新工作室”荣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奖(工人组)二、三等奖各一项,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展金奖一项,国家实用技术专利16项,江西省科技成果奖1项,江铃集团科技进步奖68项。由于成果显著,深得公司党政领导和员工的称赞,并多次接待了全国、省、市及企业相关领导参观学习考察。
    四、积极建立员工帮扶体系是贯彻落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落脚点
    江铃集团公司工会在行政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参与下,结合实际,采取各种方法,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员工”的优势,坚持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落脚点放在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服务中,同时还把它作为新时期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的创新和拓展,努力实现江铃帮扶工作社会化、经常化、制度化,促进江铃和谐稳定。
    1、确立和健全了江铃帮扶工作目标。按照全总“面、心、实”工作要求,集团公司工会经过充分调研,广纳谏述,及时形成了统一意见,并在集团建立健全了一套适合企业特点的帮扶工作目标,即:从以钱物帮扶为主向多元化帮扶发展;从单一的救助形式向全方位救助发展;从以节假日帮扶向日常帮扶救助发展;从少数部门承办向多个部门联办方向发展;从单纯的常规运作向追求效率效应化目标发展。尤其是坚持和发展了“春送保险、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关爱职工的品牌,较好地推进了江铃帮扶机制朝着健康有序的目标发展。
    2、建立和构筑了江铃帮扶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帮扶领导小组。明确由集团工会主席担任组长,工会副主席担任副组长,各基层工会主席担任委员的帮扶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集团公司帮扶工作;二是建立并坚持执行困难职工情况分析和报告制度。通过调研,及时掌握困难职工形成原因,并形成专门的情况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三是建立困难职工动态管理制度。为每位困难职工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开展调查摸底,及时更新信息,跟踪帮困,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对基层工会帮扶工作实行过程监督和服务指导,并将各基层工会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工会建家”主要考核内容,细化了考核标准,对帮扶工作开展突出的给予隆重表彰。
    3、构建和完善了江铃帮扶工作新举措。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总“关于发展依靠员工,发展成果由员工共享”的要求,集团公司工会结合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要求,主动作为,以着力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充分运用党委与行政赋予的资源和手段,紧紧抓住“党政所需、社会所求、职工所盼”的事情,除继续完善了“节日走访、重点慰问与日常关怀、积极帮扶”送温暖工程有效机制外,还坚持在五大基金(职工因病因灾帮扶基金、解困基金、职工救急济难基金、职工一般困难补助及各单位互助基金)基础上,努力拓宽日常困难补助、住院慰问帮扶、特困慰问帮扶渠道,通过不断扩大帮扶领域,拓展帮扶内容,完善帮扶机制,创新帮扶方式,努力构建了“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实施,基层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了极具江铃特色的立体帮扶与劳动保障工作体系,积极建立了全员覆盖的职工救助长效机制,实现了送温暖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
    4、创新和发展了江铃帮扶新模式。集团公司工会坚持以关心职工的切身利益为着力点,积极创新帮扶机制和“送温暖”新模式,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途径,努力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信赖的竭诚为职工服务的“职工之家”。
  (1)开展职工心理健康咨询、情感关怀和心理疏导活动。针对职工因企业快速发展和社会变化所带来的心理压力,专门邀请江西省资深心理咨询师就如何缓解压力为广大员工支招、出点子,较好地调处了劳动关系矛盾,促进了江铃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开展帮扶向纵深拓展。为更好地落实帮扶工作,集团公司早在2008年就成立了爱心服务站、“爱心超市”和义工组织,进一步起到了凝心聚力作用。2012年5月2日在南昌市总工会的指导和帮助下,为了顺应形势发展,把“面心实”活动上升到新的高度,为此,及时将“爱心服务站”进行了转型升级,率先在南昌市企业中成立了“职工服务中心”,不仅为广大职工提供了更加便捷、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平台,而且成为了集团公司党政关心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的一个利好窗口,同时,也体现了集团公司工会真心为广大职工服务又一重要的具体行动。此外,集团公司每年还组织有毒有害工种职工和全国、省、市及公司劳模赴外地疗休养,进一步起到了凝心聚力作用。此外,“爱心妈咪小屋” 通过以点带面的运作,由于服务功能不断拓展优化, 目前已成为了准妈妈、新妈妈的温馨家园,并且又成为江铃集团工会服务职工的新品牌项目之一。 截止目前, 集团公司工会建成了5家“爱心妈咪小屋”,在建 3家,待建 2家,深受女职工们的喜爱。
  (3)积极引导基层构筑帮扶体系。各基层工会坚持把解决困难职工,特别是因病致贫的员工帮扶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一是不定期组织员工开展“献爱心”捐赠活动,主动帮助因突发危重病、天灾人祸等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度过难关;二是因地宜,积极建立爱心救助基金会,如股份发动机厂“一元基金”、南齿、控股公司“助学基金”、车厢内饰件厂“教育基金”、股份产品开发“困难帮扶基金”小篮工厂“员工互助基金”等等,有效地解决了困难职工的实际困难,起到了补充关怀作用。
    五、建立具有企业特色的大江铃文化是贯彻落实工会法律监督的重要载体
    为了更好地宣传《江西省劳动法律监督条例》,集团公司工会积极利用现有平台,不断丰富发展具有大江铃特色的企业文化格局,形成了“党委发文、行政支持、工会搭台、基层唱戏”的新时期工会文体宣教工作新模式,让员工在活动中了解、知晓、熟悉《条例》,努力为企业发展起到了凝心聚力、鼓舞士气的作用。一是始终坚持每年以“春节舞龙大赛、亮化灯活动、国庆大合唱比赛、每月职工体育赛事”四大传统特色职工文化活动贯穿全年,呈现出规模大、活动新、参与多、组织精、质量高、影响广等特点,年年有新意,年年上水平,成为展示企业形象和凝聚人心的经典载体,多年来一直成为南昌市的一道亮丽风景。二是紧扣企业中心,组织策划了“迎奥运,促和谐”、“我为跨越发展作贡献” 、“中国梦﹒劳动美”、“喜迎十九大、争创新业绩”、“贯彻《条例》,争做法律监督人”等主题系列宣教活动,通过举办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故事表演、征文比赛、摄影评展等多样化的活动形式,大力宣传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传播正能量。三是构筑了具有江铃特色的“互联网+”工作新模式,为服务企业、服务职工提供了更加“全面”、“ 精准 ”、“灵活”的工会服务平台。2015年3月建立了工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将工会会员管理纳入信息化管理,以“大数据”分析为江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服务。2015年底创建了“江铃集团职工之家”企业微信平台,并成为了贯彻落实《条例》、展示企业形象和服务职工的重要窗口。四是充分发挥工会网页、工会文化长廊、《江铃人》杂志等宣教载体作用,以及推行《工会一家亲》微信群、《江铃之家》QQ群等深受职工群众喜爱的新媒体舆论平台,积极宣传《条例》,让员工能够原原本本学习,不断增强对《条例》的知晓率。五是积极开放“职工书屋”等宣教文化场所,通过购买《江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不断满足广大职工对掌握《条例》内容的需求。六是引导成立了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太极拳、健步、登山、读书、公益、书画、亲子、知味11个社团组织,通过举办“小型、分散、实用”老少皆宜的群众性活动,进一步凝聚队伍。此外,集团公司工会根据职工群众的迫切愿望,还成立了江铃摄影协会、体育协会等组织,一方面吸引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将思想政治工作、人生观、价值观融于其中,让员工在寓教于乐中受到教育,陶冶情操;另一方面让他们在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中丰富和发展大江铃企业文化,激发员工对企业的忠诚。
    六、让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是贯彻落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必然结果
    让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是江铃集团公司一直追求的目的。只有企业发展壮大了,才能有效保障员工利益;只有维护好员工权益,才能聚升企业发展活力;只有贯彻落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才能实现劳资双方互利共赢。为此,江铃集团的快速发展为我们作出了最好的诠释,据不完全统计,江铃近10年来,已连续为员工加薪比例达10%,近五年的员工月平均工资分别是: 2012年4134元;2013年4754元;2014年5146元;2015年5743元;2016年6392元;2017年7842.8元。尤其是劳务派谴工已增长近4番,此外还按国家规定依法全部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公积金等五险一金。由于企业对员工各项保障措施到位,当前在很多企业存在招工难的情况下,而江铃却截然相反,有意愿加入江铃团队的人员络绎不绝。
    总之,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带来的复杂多变新形势,江铃汽车集团公司一直重视贯彻落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关心关爱员工体面工作,始终坚持发展不忘员工,为此,企业经济效益也呈现连年创历史记录,2017年通过广大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共同努力,江铃集团实现整车销售43.8辆,实现销售收入806亿元,实现利税82.9亿元,利润41亿元,圆满完成了全年经营目标,并成功站上了800亿元的台阶。目前,江铃集团新的规划——“20115战略”目标集结号已经吹响,只要继续按照“诚信经营,追求品位,持续发展,回报社会”的企业价值观,积极引导广大职工投身企业建设,引导舆论同心同向,汇聚各方力量支持集团加快发展正能量,到2020年,不仅企业能够实现年整车销量100万辆、年营业收入1500亿元,而且员工生活水平在此基础上还将继续实现翻番目标。只有这样,江铃集团才会在激烈的市场大潮中奋勇争先,企业劳动关系就会更和谐、更融洽,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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