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困难职工范围: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职工。(低保户)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低保边缘户)
3、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意外致困)
4、因劳动经济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法律援助和就业遇到困难的职工。(意外致困)
二、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符合困难职工条件的职工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或职工服务中心)申请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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