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对《南昌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目的就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部署,扎扎实实把这次执法检查活动开展好。
刚才,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邓亮宣读了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市总工会副主席吴荣富对市县两级总工会做好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了要求,市政府吴长金副秘书长对政府相关部门自查工作作出了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认清形势,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开展执法检查的主动性
《南昌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是2008年8月29日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11月28日经江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法规。这部法规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规范了工会依法履行对用人单位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职能,使我市各级工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法制化、规范化。《条例》自2009年1月1日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工会组织和人民法院强化法律意识,努力结合工作实际,自觉保障企业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该《条例》在实施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亟需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切实维护法规的严肃性,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不断深化对这次执法检查的认识,统一思想,找准方向,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的主动性,提高执法检查的实际效果。
一要在有效实施《条例》上下功夫。这次执法检查重点是检查2009年条例实施以来,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支持保障机制建设情况、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情况等,要求对开发区、新区以及有工业园区的县区进行重点检查。在执法检查活动中,我们要对照实施方案明确的六个方面的检查内容,全面客观地了解条例的实施效果,深入查找《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适应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形势、新要求,提出《条例》需要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为今后法规修改提供依据。同时,要督促政府及法律实施主管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纠正《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提高我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水平。
二要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上做文章。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社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门,是法律赋予工会的权利。我们注意到,条例自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已构建起市、县区(开发区、新区)和产业工会、企业工会三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十二种情况进行了监督;健全完善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会组织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协商和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切实保障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实效性。这充分说明,条例实施的成效是明显的,工会组织是大有作为的。这些年,各级人大常委会相继对《工会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去年省人大常委会还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征求了各级各部门的意见,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发挥好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积极作用。俗话说,“无工不富、无商不活”。这些年,我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产业为支撑,全面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坚持做强制造业与做大服务业双轮驱动,着力打造千亿产业集群、百亿企业方阵、千亿园区板块,全市外向型经济得到长足发展。但是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以及经济规律对企业发展深层次的影响,我市部分地区、部分行业拖欠职工工资、安全生产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方面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成为职工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我市各级工会要以《条例》的执法检查为契机,针对如何加强对集体合同签订的工作指导,充实职工工资增长、社会保险、劳动安全保障等方面内容;如何杜绝部分企业经营者因法律意识淡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等存在的问题;进行有益的探索,努力推进维权制度和机制建设,加大对职工民主权益、劳动经济权益等的保护力度,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应有贡献。
三要在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上用足力。如何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建设,努力将南昌打造成为带动江西发展的核心增长极,昂起发展的“龙头”?关键还在于经济的发展,要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确保经济总量“再造一个新南昌”。为不断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十分重要。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就能更好地维护职工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企业就会得到最大化发展,实现“企业关怀职工,员工成就企业”。基于这一认识,我市各级工会、法院以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司法、信访、监察、工信、国资、商贸等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应对近些年劳动争议案件激增、处理难度加大的新情况,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进一步形成互相支持、互为补充的工作格局,做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政府劳动保障监察有效结合,努力实现“两权联合,两权联动”,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机制的作用,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使多数劳动纠纷在基层得到化解,切实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促进职工队伍和企业的稳定,努力营造爱商、护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执法检查顺利进行
这次执法检查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为了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制订了严密的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检查内容、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具体要求。执法检查组要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认真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做好执法检查各阶段工作。各开发区(新区)、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主动自查,边整边改,切实提高这次执法检查的实际效果。
一要充分准备。“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次执法检查,采取市人大与县(区)人大联动、普遍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对象多,工作任务重。为此,要在组织机构、工作方案、舆论宣传等各个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各被检查部门和单位要在这次动员大会后,及时制定检查或迎检方案,成立工作机构,落实专门领导和人员负责执法检查工作。参加执法检查的同志要加强工会法、《南昌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做到心中有数,依法履职。要发挥好新闻媒体的作用,将舆论宣传贯穿于这次执法检查的全过程,增强执法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二要突出重点。这次执法检查总体上要求全面检查,全面整改,但同时也要注意突出重点,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着力解决《条例》在贯彻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和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按照这次执法检查方案,一是要重点检查各级总工会和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贯彻落实《条例》中依法履职的情况,看责任是否到位,行为是否规范;二是要重点检查各开发区(新区)、有工业园区的县区对《条例》的实施情况。三是要重点检查《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工作有难度、推动不力,看监督是否到位,执法是否严格。
三要创新方法。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要求,把握尺度,把握大局,把握法规政策,做到到位不越位,支持不干预,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执法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个别走访、随机抽查、调阅案卷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力求全面、客观、真实地掌握《条例》贯彻实施的情况,切忌“蜻蜓点水”、“走马观花”。要把检查与整改统一起来,坚持边查边改,各部门、各单位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和反映出来的重大问题,要不遮不掩,认真核实,及时依法解决,真正使执法检查的过程成为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条例》更好地贯彻落实的过程。
三、加强领导,通力协作,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主任会议研究了执法检查方案,协调成立了执法检查组,今天还专门召开动员会。市、县(区)两级人大常委会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统一思想,集中力量,精心组织,认真履行监督职权,依照法定程序,综合运用专题调研、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做好执法检查各个环节的工作。政府及各责任部门、各开发区(新区)要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和人大意识,在执法检查中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不推诿,不扯皮,认真对照各自的职能和《条例》的规定,逐条逐条梳理,逐个逐个问题解决,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夯实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思想基础。
这里还要强调一下,就县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而言,这是继上周布置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南昌行”活动后,又一项重要的执法检查活动。鉴于时间、活动重叠,工作质量要求高、任务重,希望各县区人大对这两个活动做到合理安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
同志们,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行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能,关系到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构建,关系到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我们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站在全市发展的大局,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为将南昌打造成带动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开创南昌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宏伟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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