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扬中各级工会组织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积极争取党组织重视,坚持用“四个一”举措,全面推进党工共建工作。
一是坚持干部配备“一肩挑”。扬中市委组织部、总工会联合发文,明确要求镇(街、区)总工会主席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另配专职副主席、专职干事;村(社区)联合工会主席由其党组织副书记兼任;有条件的企业实行党组织负责人和工会主席“一肩挑”,采取上级委派、企业聘用、职工民主推荐等多种方式,配优配强企业党工干部,全市非公企业党工干部交叉任职人员达80%,有效落实了工会干部职级待遇问题。
二是坚持研究决策“一盘棋”。无论是镇(街、区)、村(社区),还是企业党组织、工会,在制订工作目标、研究重大问题、开展各类活动、落实相关责任、实行考核评比时,均能整合资源,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形成共谋、共建、共进的良好局面,实现党工活动同步设计,党工工作同步开展,党工资源统筹共享。
三是坚持开展工作“一把抓”。在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党工组织一个声音说话,形成合力开展工作,尤其在劳动竞赛、为企业献计出力,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化解各类劳资矛盾、扶贫助弱解决困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共同落实具体措施,全力推进和谐共赢。
四是坚持服务职工“一站式”。部分镇(街、区)和企业,将党员活动室与职工之家、职工服务中心(站、点)合署建设,加大投入,配备专人,实现“一站式”服务,帮助党员、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技能培训、活动阵地开放、心里咨询疏导、来信来访接待等服务,有效落实“面心实”活动,真正树立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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