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市总工会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南昌县总工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市总有关会议精神,通过开展“建功立业大竞赛、和谐企业大创建、温暖万家大帮扶”三项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南昌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在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签订集体合同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职工工资增长机制、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休息休假、安全生产卫生等工作中发挥作用,保持和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稳步快速发展。
(一)建立组织,加强培训,营造氛围。
1、建立组织。成立了“南昌县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各基层工会也相应成立了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或设立劳动法律监督员。为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2、加强培训。2010年,县、乡镇(部门)和重点企业先后举办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班12期,参加培训的工会干部375人。3、加大宣传。在澄湖东路法制宣传一条街出展板两块,宣传两次。4、营造氛围。县总工会先后四次在维也纳广场、澄碧湖广场、小蓝经开区等地开展宣传和咨询活动,发放资料4800多册,接待职工群众咨询12000多人。从而在全社会有效地形成宣传贯彻劳动法律监督的浓厚氛围。
(二)明确内容,整合力量,强化调解。
南昌县总工会在开展劳动法律监督中,首先确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主要内容。从县情的实际出发,把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增长机制,落实职代会制度和劳动安全生产卫生制度等方面作为监督主要内容。二是建立“三级”工会监督圈。首先由企业工会或监督员结合企业的实情,对落实劳动法律向经营者提出意见和建议,进行面对面的监督。如果落实不了,由乡镇、部门工会上门直接与企业经营者沟通,在宣传和解读劳动法律的同时,提出整改意见。再落实不到位的,由县总工会以基层调研、执法检查等形式进行调研与监督。形成了环环相扣、层层监督的工作格局。三是整合社会力量。对企业违法用工行为,工会本身又难以监督整改的,借助社会力量及时进行协调处理。县总工会每年不定期会同劳动部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有针对性地对全县的企业就集体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签订、职工社会保险、工资支付、劳动安全卫生等开展了抽样监督检查,对严重违法的企业及时进行监督整改和处理。
在开展劳动法律监督中,我县十分注重监督检查和调处纠纷、化解矛盾有机结合,努力保持和发展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力求小事不出厂区,大事不出乡镇和园区。
(三)突出重点,建立工资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是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的重点。县总工会在监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基础上,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作为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的重点工作来抓,努力促使职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四)加强企业职代会制度,搭建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平台。
县总工会在开展劳动法律监督中,把建立职代会制度,让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监督作为企业落实劳动法律、保障职工安全生产卫生的主要前提和有力条件。全县现有独立建会的企业698家,其中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为561家。较好地发挥了工会在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在职代会上,让职工提出议案,企业行政与工会一起认真审议和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实施方案,许多企业还设立了意见箱、发送温馨短信、建立经理接待日等形式,拓宽职工利益表达的诉求渠道。如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生物药厂工会每月向职工征集一次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一年多时间已征集180多条,多数得到了落实,从而为企业落实劳动法律创造了条件。
职工的生产安全卫生是工会监督的一项主要内容,也是工会本身的一项具体工作任务。全县企业多数按照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安全卫生法律的宣传教育,努力改善生产环境。同时,针对生产岗位要求,制订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大多数企业还聘任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员,定期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执法检查,使全县企业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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