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6日)
今年以来,南昌市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全总“两个普遍”精神,按照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三年规划》的总体部署,充分运用“和谐企业大创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等有效载体,乘势而上,克难攻坚,积极探索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手段,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至三季度为止,全市共有1666家企业单独签订了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659份,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10份,涵盖法人单位5809家。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建立了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常态化运行机制
南昌市总工会今年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劳动竞赛、全面落实“两个普遍”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工会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成立了以工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贯彻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南昌县总工会、青山湖区总工会、新建县总工会等召开了碰头会、动员会、协调会、调度会、恳谈会等各种形式的工作推进会议,及时解决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下步措施,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西湖区总工会、青云谱区总工会等建立了台账制度、简报制度和激励制度,及时通报本区域工资集体协商情况,推广交流经验,调动有关工作人员积极性,督促各方合力做好此项工作。东湖区总工会、桑海开发区工会工委等主动加强与劳动关系三方及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了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工会负责总协调,要求企业工会积极参与,做好职工思想工作,指导要约草签协商工作;劳动保障及法制部门负责解释政策、法规,审核工资协议,检查劳动合同鉴定情况,做好争议仲裁工作等;经济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对企业行政人员和经营者的宣传发动及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全面发动,广泛宣传,营造了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级工会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一是通过工人日报、江西工人报、南昌工会网等媒体发布有关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和答疑解惑,提高了工资集体协商的社会知晓率。二是结合普法工作,向全市各类企业发放《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劳动法律、法规手册,广泛宣传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深远意义。三是制定了职工劳动权益明白卡,把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年度在岗职工、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五险一金”缴纳基数等数据详细地写在卡上,让企业和职工更容易地掌握关于职工劳动权益的基本要求。四是建立了市一级工资集体协商示范企业112家,对示范企业要求协商主体规范、程序合法,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发展。五是充分利用告示板、板报、宣传橱窗、学习园地等阵地进行宣传,江铃、方大特钢、泰豪、捷德、晨鸣纸业等企业向职工公开企业经营状况、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经济效益、福利保险待遇等情况,使企业法人代表和广大职工都能了解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和意义,在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实现互利共赢上达成共识。
三、加强培训,建立队伍,形成了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指导服务网络。
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南昌市总工会加大培训力度,拨付60万元专项资金,统一师资、统一教材、统一考核,规范培训标准,做到执证上岗,把培训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工作落实到人。目前全市已举办培训班10期,培训合格工资协商指导员3328人,基本形成了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服务网。各级工会加强了对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职工协商代表的培训和辅导,南昌县、西湖区、东湖区、进贤县、安义县、高新区、经开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青云谱区、湾里区等建立完善了培训、考核、聘任、档案等工作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经验、典型示范等方式,组织企业的协商双方代表学习相关知识和外省市先进经验,使参与协商人员通晓政策法规和企业经营管理,熟练掌握协商谈判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切实提高了工作业务水平,为成功协商提供了保证。在具体协商过程中,各级工会注重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一线协调作用,为开好协商会议,签好合同打下了扎实的基础。捷德公司工会主席既担任指导员,又担任职工方首席代表,深入生产一线,对近年的员工劳动定额工价、奖金数据进行分析、反复核算,提出采用优化劳动力等方式来解决问题的调研报告,通过协商说服管理层,取消了产量奖封顶,对特殊岗位人员给予高温补贴,为试用期人员争取到可以享受产量奖和质量奖,极大地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取得了企业和员工双赢的良好效果。
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各级工会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工作指导,不断增强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我们提出工资集体协商六种方式。对不同性质的企业,我们也不搞一刀切,进行分类指导。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点规范协商内容和程序,探索建立企业经营者与普通职工工资水平的联动机制。对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重点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协调机制。对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力求“争”;困难企业力求“保”;同行业工资水平力求“同”;股份制企业力求“公”;改制企业力求“变”。如方大特钢、思创等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围绕职工工资增长,奖金和福利待遇水平等进行协商,建立职工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江西印刷集团、江西火电等生产经营状况一般的企业,重点围绕职工工资保障,就不降低职工薪酬、不减少职工福利等进行协商,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昌工控股管理的一些生产经营比较困难的企业,重点围绕稳定职工就业岗位、减薪的幅度、保生活费等进行协商,最大限度保证职工的就业生存权。针对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我们提出了三种协商模式,培育协商主体,联动协作。明确二条协商“底线”(一是市政府颁布的的最低工资线,二是企业制定的高于政府最低工资线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协商程序,探索“以上代下”协商的新方法,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西湖区民政系统、东湖区豫章街道、大院街道采取“以上代下”形式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快速地扩大了协商覆盖面。针对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我们明确行业协商谈“标准”。同时也提出了三种协商模式。在制定行业劳动定额、工价时,注重调研,摸清实情,突出一个“明”字;重视平衡,行业互动,突出一个“均”字;重视协商,充分酝酿,突出一个“广”字,既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又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如进贤县文港镇笔业协会,通过协商,达成了正常工作时间月平均最低工资为1150元,8小时以外按照此标准1.5倍计算的行业标准。
在各级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方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工会的努力探索下,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形成了“党政重视、多方联动、工会推动、企业和职工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工资集体协商实践证明,协调劳动关系,调整工资分配,事关职工的切身利益和企业的稳定发展,工会从中大有作为。
工资集体协商不是单纯的涨工资,而是要“谈”出劳资双赢,促进职工与企业之间达到双向互动、和谐发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如何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覆盖面;如何进一步完善主体、联动工作;如何着力提高协商能力,保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如何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条款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总“两个普遍”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企业和职工群众认可的基本要求,积极创新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手段,大胆探索工资集体协商新模式、新途径、新方法,以协商促和谐、以协商助发展、以协商保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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